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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母亲生活14年后,女儿起诉要求更变抚养权:我想感受父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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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当年离婚时约定,女儿小张随母亲生活,改母姓,父亲也不得探望,但是14年后,小张却将父亲起诉到法院,要求变更抚养权,跟随父亲一起生活。而做这一切的目的,其实是小张内心的呼唤:想感受一下什么是父爱。

小张3岁时,父母离婚,其随母亲生活。一晃十几年过去了。时间到了2023年,已17岁的小张,将父亲告到了法院,并在起诉状中写到:“父母离婚时,我才三岁,这么多年父亲从未探望过我,我想感受一下什么是父爱”。

对于女儿的意见,父亲却是不同意。“我和她妈妈离婚时,说好女儿改成女方的姓氏,此后与我不再来往,我也不得探视,这么多年,我都是按照约定来履行的。现在我已经再婚且生了两个儿子,一家六口人蜗居在九十平的小房子里,如果小张再来,实在是不太方便。”

审理此案的无锡市新吴法院旺庄法庭法官钱歆雯在查看卷宗,并与当事人小张谈话后发现,其实小张的本意并不是变更抚养权,她是想借此唤起爸爸对自己的重视、关心和爱。“钱法官,我不是不要我妈妈了,我就是想不通这些年,为什么爸爸一次也没有来看过我?我想着自己去看看爸爸现在的生活有多么好,好到让他忘了还有我这么一个女儿的存在。”

“法官,我知道,我对孩子确实没管过,对孩子不公平,也是伤害。我也想过弥补孩子,我给她打过电话,也去学校找过她,但孩子根本不理我,我给她钱她也不收,我来能做什么呢?”庭审中,小张父亲如此说到。但法官试图让小张与父亲面对面时,却遭到了她的严词拒绝,甚至在法院庭审期间,都不愿见父亲一面。

“小张正处在人生的关键阶段,她有自己的想法。如果这个案件处理不好,这个心结会成为束缚她一生的枷锁。” 虽然庭审结束了,但问题还没有真正解决,考虑到这些,钱歆雯决定再试一试,给父母双方都发送了《家庭教育令》,对父亲这么多年对女儿不管不顾进行训诫,要求他承担起父亲的责任。同时,对母亲进行了训诫,其态度有所软化,答应会回去做女儿的工作。

最终,法院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判决驳回小张的诉讼请求。案件结束了,法院与小张父母继续联系,时常关心小张的近况,询问小张的动态。最近,小张的母亲打电话说,小张很开心,准备假期找父亲玩,在节日里还给父亲发了信息,祝其节日快乐,“对于小张迈出的这一步,我由衷地为她感到高兴。”

法官受访称, 家事无小事,家事纠纷的背后关系到一个家庭的悲欢离合,关系到未成年人的成长之路。作为法院,无法阻止某些家庭的破裂,但作为一名少年家事法官,她可以尽其所能让减轻家庭因素给孩子带来的伤害,让孩子能够健康成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校对 王菲

编辑 : 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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