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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停止新建商品房价格备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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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1月4日讯(通讯员 姜欣宇  胡丹萍 记者 万凌云) 为顺应当前商品房市场发展现状,促进镇江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自2024年12月27日起,镇江市区(京口区、润州区、丹徒区、经开区和高新区)已经停止实施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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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记者从镇江市发改委了解到,镇江市区自2017年3月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工作至今,共有33家房地产公司,41个房地产项目开展备案工作474批次。

镇江市商品房价格备案工作一直秉持稳房价、稳预期的原则,一方面努力抑制房价快速上涨,另一方面尊重开发企业定价主体地位,在该市商品房销售价格快速上涨阶段,起到了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作用。

近年来,随着该市房地产市场趋于平稳,房地产调控政策重心已经从过去控制房价过快上涨转移到主要完成“保交楼、保交房”的各项任务中来。为进一步做好市场调控工作,镇江市发改委会同该市住建局共同邀请镇江市区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座谈,并共同开展了镇江市区商品房价格备案情况评估。期间,认为在当前形势下停止商品房价格备案工作,更有利于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进一步提升房地产公司的工作效率,促进镇江市按时完成“保交楼、保交房”的任务。

下一步,镇江市发改委将积极主动与住建、资规等部门沟通联系,通过多种形式,定期及时了解市区商品房网签价格数据,做好商品房价格监测工作。当房地产市场价格出现重大变化时,根据上级要求或行业管理的需要,将恢复市区新建商品房备案工作,维护市场正常价格秩序。


校对 王菲

编辑 : 胡妍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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