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发布文章,仅支持15分钟预览

分布式新能源企业首次参与绿电聚合交易

{{sourceReset(detailData.source)}}

{{dynamicData.sub_info.subject_name}} 紫牛新闻

{{item.reporter_name}}

{{item.tag}}

+ 关注

11月1日,国网苏州供电公司完成10月分布式光伏电费发行,其中包括以聚合方式参与的光伏电费,标志着分布式新能源绿电聚合参与绿电交易在苏州成功落地实践。

绿电交易是指电力用户向绿色发电企业购买以绿色电力产品为标的物的电力交易。以往,分布式新能源绿电交易只能以企业自主申报方式进行,对于售电企业来说,需要每月在交易公告时间内完成交易申报。由于申报流程繁琐、申报时限要求高,众多绿电售电企业参与交易的积极性并不高。

为充分发挥电力市场机制作用,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今年9月,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关于开展江苏分布式新能源聚合参与省内绿电市场交易试点入市相关工作的通知》,审批通过了一批具有资质的聚合商,允许分布式新能源企业选择聚合商代理的方式参与绿电交易。在该模式下,分布式新能源企业只需要与聚合商签订代理合同,就可以轻松参与绿电交易。

苏州鑫华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分布式光伏投资建设的新能源企业,该企业投资的两个分布式光伏电站均已完成市场化注册。今年9月,该企业就因对绿电交易申报流程不熟悉,险些错过当月的交易申报。新政策发布后,国网苏州供电公司营销服务中心专职就立即联系上了该企业相关负责人,为其解读最新政策,并组织企业参与专项培训,帮助用户进一步了解聚合交易机制,引导企业“可交易尽交易”。该企业当即选择以聚合方式参与10月的绿电交易。

“我们现在不用再操心每个月的交易申报问题了,还能享受参与市场交易的红利,绿电聚合交易真是大大方便了我们这样的分布式新能源企业。”鑫华能源负责人丁晶介绍道。

截至目前,苏州共有23家企业47个分布式光伏机组参与市场化绿电交易,其中有11家企业25个机组选择以聚合方式参与交易。

通讯员 缪敏昭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梅方滢

校对 徐珩

编辑 : 严静

{{dynamicData.sub_info ? dynamicData.sub_info.subject_name : dynamicData.event_info.title_short}} {{dynamicData.sub_info ? dynamicData.sub_info.subject_desc : dynamicData.event_info.brief}}
{{dynamicData.sub_info ? '+ 关注' : '+ 追踪'}}
文章未发布,请后台刷新重置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