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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牛看法|航班上将女童关厕所“教育”可能违法 航空公司也应落实强制报告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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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络上一段视频令人揪心,在吉祥航空一航班上,两位女子因嫌一幼童哭闹,将其带入机上卫生间内“教育”,并将孩子大哭、眼神充满恐惧的视频传至社交平台。随后航空公司致歉,但表示该行为经幼童奶奶同意,孩子母亲知晓后也未提出异议。笔者认为,这件事并非如处理结果这般轻松,应当引起重视。

首先,视频拍摄者可能涉嫌非法拘禁等多项违法行为。通常,非法拘禁行为达到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依据有情节轻重、危害大小、拘禁时间长短等因素。从视频中可见,拍摄者对孩子进行了恐吓等行为,时间长达数分钟,另外还将面部影像发至公共平台,涉嫌侵犯未成年人隐私权。在飞机这样的陌生环境中,幼儿本就面临不适与恐惧,由陌生人将其带入密闭空间,有着极大的安全隐患。该航班空乘和安全员此处明显失职。同时我们还需要知道,奶奶并非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即便法定监护人同意,也不意味着他人可以孩子的权益。

未成年人的权益不仅由亲属保障,也是全社会的责任。最高检等9部门建立了关于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规定9类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情形,有关单位和个人须立即报案。其中第九条中规定: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情形或未成年人正在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也应当立即报案。笔者认为,航空公司虽然并非承担该幼儿的监护人职责,但作为承运方,也应当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在航班抵达后第一时间报警,交由警方调查。

这里且不讨论幼儿家属对孩子的关切和保护方式是否得当,人的认知都有局限性,主观的判断不应成为未成年人安全的准绳。在这样一个事件发生后,孩子身心是否受到伤害,应由司法机关介入调查,必要时可能需要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评估和干预。

综上所述,这并非孤立事件,而是关系到许多家庭中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全社会的各个环节必须明确这种行为的性质,对未成年人的引导划出清晰的界限,同时厘清权责关系,这样才能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评论员 刘浏


校对 陶善工

编辑 : 朱亚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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