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灯停、绿灯行”,这是人人皆知的交通安全常识,然而总有些交通参与者,把生命安全当赌注,任性“闯”一时之快。7月31日,徐州交警泉山大队对一起事故作出认定,一辆电动三轮车闯红灯,导致与正常行驶轿车相撞,电动车驾驶人负事故全责。值得一提的是,事发时电动车驾驶员还佩戴头盔,导致自己伤情较重。
该起事故发生在7月25日凌晨。4时许,徐州交警泉山大队接到事故警情,市区三环西路与新淮海西路交叉路口处发生一起轿车与电动三轮车相撞事故,事故造成两车受损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受伤。泉山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很快赶到现场,伤者已被120送往医院。
民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取证后并前往医院查看了伤者伤情。事后民警调取了事故路口的路面监控,视频显示,4时21分许,三环西路与新淮海西路交叉路口南北方向为绿灯,白色轿车由南向北绿灯进入路口,此时电动三轮车从道路左侧由西向东闯红灯横穿,轿车采取了紧急制动,但还是发生了碰撞。事故造成轿车左前侧受损,电动三轮车被撞侧翻在地,驾驶人头部着地,但由于没有佩戴头盔,导致头部受伤流血不止被送往医院,好在轿车及时制动后,车速已降低,经过医院抢救,伤者脱离了生命危险。
民警认定此次事故是由于电动三轮车闯红灯引起,电动三轮车驾驶人负事故全部责任。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要牢记遵守交通规则,摒弃各种交通陋习,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安全文明驾驶。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 记者 马志亚
校对 陶善工
编辑 : 朱亚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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