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发布文章,仅支持15分钟预览

两车相撞引发起火,一起醉驾事故牵出“顶包”案

{{sourceReset(detailData.source)}}

{{dynamicData.sub_info.subject_name}} 紫牛新闻

{{item.reporter_name}}

{{item.tag}}

+ 关注

扬子晚报网6月12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尹峥嵘) 前不久凌晨时分,南京江宁交警中队接到报警称,普惠路某小区门口发生一起轿车与流动餐车相撞后引发车辆失火的交通事故。随后,中队立即派警前往现场处置,到达后,火已被消防队员扑灭,两辆事故车辆不同程度烧毁,而受伤的流动餐车驾驶员已被家属送往医院。

交警现场进行勘查并对轿车驾乘人员进行问询,过程中,虽然通过酒精吹气检测,排除了“驾驶员”王某酒驾嫌疑,但经验丰富的民警仍觉得这起事故并不简单,于是对乘客淮某和张某进行酒精吹气检测,结果淮某和张某体内均测出酒精成分,其中张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02mg/100ml。

现场处理完毕后,仍有疑虑的民警将淮某和张某带至医院进行血液检测,同时对伤者情况进行了解,得知伤者双臂烧伤,背部及腿部也有伤痕,好在没有生命危险。伤者表示虽然顾着逃生未能看清驾驶员面貌,但记得驾驶员个子高,并不胖……伤者对轿车驾驶员外貌描述与自称“驾驶员”的王某体态有出入,这更加证实该事故有蹊跷。

为还原真相,当日上午,办案民警调取事发地及周边社会监控录像,确定该车就是由张某驾驶,并非王某。在掌握充分证据后,民警对张某、淮某及王某进行传唤,眼看蒙混不了,三人选择了坦白,并交代事实。

原来,事发前一晚8时左右,张某、淮某及几个朋友聚餐喝酒吃饭,到了次日凌晨,张某、淮某打车回到淮某所住小区内,张某见淮某新购买的新能源轿车,心痒痒地想摸一把。起先,淮某拒绝张某并告诉他酒后不能驾车,但张某不听劝,因为车辆是感应开门和一键启动,于是执意坐进驾驶室,淮某无奈只得硬头皮坐进副驾驶室。

凌晨0点30分许,他们行车至事发点与流动餐车发生碰撞后,淮某担心张某酒后行为暴露,保险公司拒赔,于是打电话喊朋友王某来“顶包”,而王某碍于情面答应了,原以为能瞒天过海,不料“聪明反被聪明误”,最终还是落网。

张某血液酒精检测结果为233.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违法行为。目前,张某因醉驾交通肇事,淮某和王某因包庇均已被采取强制措施。该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校对 王菲 

编辑 : 严静

{{dynamicData.sub_info ? dynamicData.sub_info.subject_name : dynamicData.event_info.title_short}} {{dynamicData.sub_info ? dynamicData.sub_info.subject_desc : dynamicData.event_info.brief}}
{{dynamicData.sub_info ? '+ 关注' : '+ 追踪'}}
文章未发布,请后台刷新重置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