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两车相撞的现场
据介绍,事故发生当天,小型轿车驾驶人徐某将车随意停放在秣陵交警中队辖区正方大道上,准备去旁边店铺买东西。徐某在下车时,未留意后方来车,直接开门下车,导致撞上一位正常骑行电动车经过的市民。该起事故造成电动车驾驶人受伤、双方车辆不同程度的损坏。
经交警核查认定,徐某在道路上临时停车,违反“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之规定,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无论是机动车驾驶人还是乘坐人,开门下车时必须仔细查看后视镜或者观察后方车辆、行人通行情况,在不影响和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方可打开车门下车,避免“开门杀”事件发生。骑车人、行人经过停在路旁的车辆时,要注意保持与车辆的横向距离,并减速通过,防止车门突然打开造成事故。
校对 陶善工
编辑 : 胡妍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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