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梦怡(左一)
工作以来,她积极探索低龄助高龄服务模式,在南丰镇永合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成功运营,并复制推广到机构承接的全市60余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点位,取得了较好的服务成效。
2021年之后,工作满5年的她顺利申请到了张家港市民政局给予养老从业人员的入职奖励,连续3年,她先后收到3笔、共计6万元的奖励金。
为加强养老从业人员队伍建设,2019年年底,张家港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张家港市养老从业人员入职奖励管理细则(试行)》,对张家港市符合一定条件的养老从业人员进行奖励。
据统计,今年张家港市共向54名符合条件的养老从业人员,发放入职奖励共计74.55万元。
哪些人可以获得奖励?据悉,获得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后,在张家港市同一养老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年限满5周年的,且继续在张家港市从事养老服务工作与养老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均可申请入职奖励。并符合以下要求:
1.养老服务机构,指在张家港市依法登记并经市民政局备案的养老机构,以及在张家港市依法登记主要从事养老服务的企业、社会组织。养老服务机构营业执照 (登记证书)的经营范围 (业务范围)需载有养老服务内容。
2.入职奖励对象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编外人员(市镇两级财政资金保障人员),以及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的法人和股东。
3.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运营后,原财政资金保障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继续留任的,原工作年限不累计。工作年限以运营单位为其缴纳社保日期为准。
奖励标准是什么?中专学历3万元,大学专科学历4万元,大学本科学历5万元,研究生学历6万元。非全日制毕业生的奖补比例按照全日制的90%进行奖补。
入职奖励分3年申请,获批后按每年30%、30%、40%发放。
政策切实有效,举措落地落实。养老从业人员入职奖励发放等一系列举措的推行,正吸引越来越多优秀人才从事养老服务工作,推进张家港市养老服务水平提升,让养老服务行业成为更多年轻人的就业新选择。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黄玉琴
校对 王菲
编辑 : 郭凤
更多内容请打开紫牛新闻, 或点击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