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1.金陵中学龙湖分校小学在鹭岛校区统筹龙湖校区和鹭岛校区资源,自2022年一年级开始,一至三年级安排在鹭岛校区,四至六年级安排在龙湖校区办学。
2.北京东路小学棠城分校自2023年一年级开始,一至二年级安排在老校区(六合区文晖路54号)就读,三至六年级安排在新校区(六合区茉湖西路1号)就读。
3.新建成使用的旭光路初中由六高附中全面托管,招生范围包括实验小学施教区及广益小学部分施教区(文昌街至北外街沿线以西)区域。
(2)各街镇中心学校及所属中小学应根据办学条件、办学规模和施教区生源数量与分布的摸底情况,合理安排各校2023年招生计划,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
(二)民办学校
民办励志学校要依据南京市招生政策规定,认真研制学校招生办法,于5月17日前将招生简章(含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经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备案,5月19日向社会公布。学校在市、区教育局指导监督下,具体负责实施招生工作。民办励志学校(含小学和初中部)录取名册于7月7日报区教育局审批。录取名册一式两份,区教育局和学校各留存一份。
1.民办小学
(1)入学年龄:年满6周岁(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
(2)招生计划:励志学校小学部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审核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发布。
(3)招生方式:实行免试按计划招生,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选拔生源。
(4)登记报名:2023年民办小学报名招生,每个适龄儿童最多可选报2所民办小学(不参加热点公办学校派位的情况下)。六合户籍适龄儿童监护人于6月10日-11日到六合区励志学校进行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不能参加民办小学的电脑派位报名。
(5)招生录取:报名后,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报名的学生全部录取。报名人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按市局规定6月24日全市同步进行电脑派位,6月25日可网上查询电脑派位结果。学生被电脑随机派位派中,需在6月25日-7月5日期间到学校现场确认,7月5日17:00前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派位录取后的学生不得被其他学校再次录取,也不得回施教区公办学校就读。
2.民办初中
(1)招生计划:励志学校初中部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审核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发布。
(2)招生方式:实行免试按计划招生,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选拔生源。当报名人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所有报名人员实行电脑派位录取,若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则全部录取。励志学校初中部招生应先征求本校小学毕业生直升初中部意愿,有直升初中部意愿的学生家长应按规定时间(5月27日-28日)到校办理相关手续并签字确认,放弃直升初中部的小学毕业生可回户籍所在地初中报名入学。初中部招生计划小于其小学部直升需求人数时,仅面向校内小学部采取电脑派位方式录取;在保证小学部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额且多余名额小于报名人数的,也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3)登记报名:具有本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监护人,按照学校发布的招生报名办法,参加民办初中招生报名。六合户籍在区内就读的小学毕业生,有参加电脑派位意愿的,学生监护人应于6月3日-6月4日,携带相关材料,在现就读小学进行电脑派位登记报名。六合户籍在区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如参加励志学校电脑派位,学生监护人需在上述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励志学校报名。非六合户籍但属于市内其他区的小学毕业生,可在规定时间内(6月3日-4日)携带有关证件材料到户籍所在区教育部门指定地点进行民办初中电脑派位登记报名。
(4)招生录取:报名后,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报名的学生全部录取。报名人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按市局规定6月24日全市同步进行电脑派位,6月25日可网上查询电脑派位结果。学生被电脑随机派位派中,需在6月25日-7月5日期间到相关学校现场确认,7月5日17:00前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派位录取后的学生不得被其他学校再次录取,也不得回施教区公办学校就读。
(三)南京外国语学校
2023年南京外国语学校初中部招生,根据规定只进行语言能力测评,测评内容严格依据小学课程标准进行。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可于6月3-4日在现就读小学填报南外志愿。如果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8倍以上,通过电脑派位确定参加英语能力测试的学生名单。7月1日南京外国语学校组织语言能力测评。
有意愿参加区外民办中、小学电脑派位的学生,小学须于6月10-11日,到六合区励志学校报名,中学于6月3-4日在现就读小学报名。在区外小学就读毕业的本区户籍小学生选择参加区内或区外民办初中电脑派位,到励志学校报名,派位流程和录取要求全市统一。
四、入学办法
(一)报名方式
1.2023年全区公办小学、初中报名,通过“六合区教育招生信息登记系统” (网址http://zsbm.lhenet.net/)网上平台进行,家长可通过电脑上网登录平台进行,也可以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方式登录平台报名。
2.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含符合政策条件的拆迁户家庭子女),必须在5月22日-5月28日自行登录“六合区教育招生信息登记系统” (网址http://zsbm.lhenet.net/)网上平台,进入“小学新生入学登记”或“初中新生入学登记”栏,网上填写当前真实有效信息,进行报名(每名儿童少年只能报一所公办小学或公办初中)。逾期网上不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公办小学或公办初中学位。
3.新建成使用的旭光路初中由六合高级中学附属初中全面托管,招生范围包括实验小学施教区及广益小学部分施教区(沿文昌街至北外街沿线以西)区域;实验小学施教区符合初中入学条件的学生原则上填报六合高级中学附属初中旭光路校区,广益小学部分施教区(文昌街至北外街沿线以西)区域符合初中入学条件的学生原则上填报六合高级中学附属初中旭光路校区。
4.符合报名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监护人,于 5月22日-5月28日登录“六合区教育招生信息登记系统” (网址http://zsbm.lhenet.net/)网上平台,进入“小学新生入学登记”或“初中新生入学登记”栏,网上填写当前真实有效信息,进行报名,在选择“学生户籍类型”时,应选择“市外户籍”,非本区的南京市内户籍人员子女均不认定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5.如果儿童少年监护人自行登录招生报名系统确有困难,相关幼儿园、小学或初中可帮助完成网上报名。
(二)初次审核
1.全区义务教育学校依据市、区有关招生政策和施教区方案,对儿童少年监护人在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初次审核。
2.初次审核未获通过的,学校将通过短信形式反馈审核结果,监护人也可登录招生系统查询或向网上报名学校咨询。未通过审核的儿童少年监护人应重新登录报名系统选择学校报名(截止时间6月24日)。
(三)现场审核
符合报名条件的新生网上报名通过学校审核后,监护人须根据学校短信通知,在预约时间内(6月10日-11日)到网上报名学校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报名六合主城学校的监护人须出具监护人及儿童少年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签署《户籍及住房登记信息查询委托书》和《报名信息及证明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符合政策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网上报名结束后,监护人须在预约时间内(小学及初中:6月24日-25日)到审核通过的报名学校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监护人须出具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学校审核材料时,监护人应尽到告知义务,不得隐瞒、造假,并配合学校做好相关证件的核实工作。逾期不到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该校学位。
(四)联动审核
区教育局会同区政府相关部门对经学校现场审核通过的新生报名信息及材料(含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信息及材料),进行联动审核,确保儿童少年监护人报名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有效。审核过程中,发现有隐瞒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所报学校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报公安等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五)分批录取
1.主城公办小学、初中依据市区有关招生政策,在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的前提下,视招生计划内空余学位情况,对部门联动审核通过的招生对象,按照以下次序分类分批、规范有序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具体录取顺序为:①施教区内户籍、房屋产权证和实际常住地三者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②政策照顾对象(含符合拆迁安置政策条件的拆迁户家庭)子女。③施教区内只有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④在施教区内只有房产证且已实际居住的六合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第③批、第④批属于不符合施教区公办学校新生报名入学条件对象,其招录的前提为施教区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内有空余学位,才予以照顾安排;学位不足时,按招录顺序实施,同类型招录以相关证件取得的时间先后依次办理额满为止。)
2.各街镇小学录取工作,在街镇中心学校指导监督下,由各小学按招生政策规定和程序办理;各街镇初中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根据各街镇中心学校、直属小学上报的毕业生信息及有关申请材料,统一办理,派定学位。各小学、初中在新生报名录取过程中可同步登录“南京市基础教育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录入相关数据。在小学、初中学位派定完成后,再安排符合政策的随迁子女入学。若出现学校学位不能满足随迁子女入学等特殊情况,由街镇中心学校统筹协调解决。
(六)录取发布
各义务教育学校于8月10日前向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将新生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学校门口张榜公布。
电脑派位招生学校于电脑派位当天下午在学校门口张榜公布电脑派位录取学生名单,参加电脑派位招生的儿童少年监护人可于6月25日通过网络查询电脑派位结果。
(七)均衡分班
各校要依据区教育局《2023年六合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分班实施办法》,制定本校2023年新生均衡分班实施方案(均衡师资、均衡生源),于规定时间内(8月24日前)上报区教育局核准后组织实施,并向社会公布新生分班原则和方案,要坚持阳光运行,接受相关方人员全方位监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区教育局将加强专项指导、管理、检查和监控,确保均衡分班要求落实到位。
(八)新生建籍
新生录取后各中心学校(直属小学)、初中要在规定时间内将新生完整信息录入并上传到学籍管理系统。同时做好户籍核查工作,整理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相关材料,在9月份学籍审查时上报区教育局。各校不得招收复读生、挂籍生及借读生,对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街镇中心学校、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新生招生工作由各街镇中心学校及所属中小学、直属小学及初中和民办学校具体实施。各校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严格执行上级招生政策要求;要深入调研,科学制定招生工作方案,要进一步强化招生期间防疫要求,确保校园防控工作安全有序。各校招生方案应明确招生政策、招生条件、招生计划、招生对象、招生范围、招生类别批次、操作流程及具体责任人、招生时序安排、证明材料审核及工作要求等具体内容,各校招生工作方案经校长签字、学校盖章后连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街镇中心学校审核汇总,于5月18日前上报区教育局核准后组织实施(直属学校及民办学校直接上报区教育局);民办学校招生方案(含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疫情防控要求等)须报区教育局审核(同时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发布。各学校要按区教育局工作要求统一步调,积极妥善地处理好有关招生矛盾和适龄儿童入学问题,规范、平稳、有序地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二)严格计划管理
严禁义务教育学校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任何无计划、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以及招收已被其他学校正常录取的学生,均不能取得学籍。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需报市教育局备案,如在计划执行的过程中确需调整,应履行相关手续,报请区、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实施。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应按相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三)加强政策宣传
有效运用新媒体平台,公开施教区方案、招生办法、招生计划、招生工作时间安排、均衡分班实施意见、招生咨询电话(基础教育科:57110256,57675005)、招生监督举报电话(纪检监察科:57110255)等,积极做好正面宣传,提高政策的社会知晓度;各学校须按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办学性质、招生计划、施教区范围、招生办法、均衡分班方案、招生咨询电话,要于规定的时间内在显著位置张贴入学事项公告,明确做出贯彻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的公开承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健全监管机制
1.主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指导、监管,各小学、初中学校具体负责。其余小学、初中招生工作由各街镇中心学校指导、监管,各小学、初中具体负责。
2.区教育局将会同区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对新生报名信息及证件材料的核查,坚决杜绝信息失真、材料虚假的现象。
3.区教育局对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行为实行全程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区教育局将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意见》,严格落实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零拒绝”和“一生一案”送教上门工作,对拒收、推诿施教区内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入学的行为将严肃查处。
(五)落实责任追究
区教育局将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过程的管理与督查,严格执行市教育局招生“八个严禁”要求,落实责任,有违必查,有责必究。对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坚决严肃查处,除取消相关学校和个人的评优、表彰、奖励资格外,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情节严重、造成社会重大不良影响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先免职后处理。
本办法由六合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通讯员 吴军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王颖
校对 徐珩
编辑 : 邱妙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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