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构建“十分钟法援服务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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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市司法局印发了《关于“法律明白人”进驻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百人驻百点”示范工程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启动“法律明白人”进驻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百人驻百点”示范工程。
实施意见要求,从2023年起,全市计划通过三年时间,新增建设100个以上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实现村(社区)联络点覆盖率90%以上、“法律明白人”进驻率100%的目标,打造老百姓家门口的“十分钟法律援助服务圈”。
“法律明白人”,是指具有较好法治素养和一定法律知识,积极参与法治实践,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村民。2021年11月8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民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全国普法办公室联合印发了《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从主要职责、遴选培训、使用管理及保障实施等方面对“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作了规范。
“‘百人驻百点’示范工程实施过程中,我们将结合新增的100个联络点,选派百佳‘法律明白人’进驻,既加强法律援助的专业性,更发挥他们的示范引领作用。”市司法局法宣处处长常茂介绍,目前,全市已建成村(社区)法律援助工作联络点1435个,覆盖率约84%。未来3年新建不少于100个联络点后,将达到90%的覆盖率。“到2025年,在百佳‘法律明白人’的示范作用下,全市所有的联络点均将安排‘法律明白人’进驻,真正实现基层困难群众的法律需求有人管、法援申请就近办。”
根据实施意见,我市将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依托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便民服务中心等基层群众集中办事的场所设立联络点,开展法律咨询、援助指引、申请代办等业务,将法律援助联络点建在群众需求最集中的地方,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
工作中,我市将把“法律明白人”扎根基层、掌握民情、熟悉法律的工作优势与律师等专业法律人员职业优势相结合,组建以“法律明白人”为牵头人,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同参与的联络点服务团队,形成“法律明白人”联系群众、引导指引、代办帮办,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提供法律支持、受理申请、上门服务,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跟进服务、提供咨询、纠纷化解直至诉讼代理的一体化服务团队。
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田璐介绍,以提升联络点实战能力为目标,着力提升联络点办理法援申请、纠纷化解、诉讼代理业务的能力,市司法局将统一组织全市新进驻联络点“法律明白人”岗前业务培训,统一编印《法律援助代办业务手册》《法律援助服务指南》、申请法律援助制式表格等,便于“法律明白人”规范履职。指导各联络点分别成立线上服务团队,全天候不间断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各市(区)司法局将优先挑选百佳“法律明白人”进驻法律援助联络点,具体负责法律援助联络点的牵头组织工作,每个服务团队组成人员至少包括法律援助机构人员1名、法律服务人员1名,可以吸纳所在村(社区)干部、工作人员共同组成。
立足于法律援助联络点为困难群体解纠纷、化难题的基本职能,市司法局还将积极探索与各类职能部门、基层组织之间的沟通合作、融合互促,对内协调法律援助联络点与司法所、矛盾纠纷调解组织、法律服务所等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单位联合,积极融入司法行政矛盾纠纷化解一站式服务体系;对外主动联合民政、人社等部门,在“一老一小”救助、农民工维权等重点民生领域,不断拓展法律援助覆盖范围、创新法律援助服务形式、便捷法律援助服务路径,打造联合救助、兜底帮扶的工作模式,将联络点真正建设成司法行政系统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
编辑 : 郭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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