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目前事件还在调查中,那如何最终判断到底有没有侵权呢?其实最关键的点,是要看这个老师“要求学生投屏行为”的强制程度。如果老师提出要求,学生听后自愿进行的公开,就不构成侵权,若是学生明确表示不同意但老师强行打开,或者胁迫打开甚至私自打开学生的手机查看,则构成了对隐私权的侵犯。
策划 陈迪晨
文案 任国勇 张冰晶
摄像 卢 婧 赵晨
设计 肖 甜
剪辑 王一萌
校对 盛媛媛
编辑 : 潘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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