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交警一大队民警近日在珠江路太平北路执勤过程中,接连多次查到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手持电话分心驾驶。早高峰期间,一辆黑色小轿车由北往南驾驶过程中,驾驶员一边拿着手机时不时瞄上一眼,一边开车行驶。民警见状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驾驶员称自己车上没有手机支架,一直以来开车都是把手机挂在手上的。民警教育驾驶员,手机应当固定在车内方便安全的位置,而不是一直拿在手上,如果出现突发事件会影响驾驶操作,容易影响交通安全。随后民警依法对驾驶员因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违法行为处“记3分、罚款50元”。
无独有偶,在太平北路珠江路路口,一面包车驾驶员驾驶过程中,也是一边开车一边接听手持电话,当民警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时,驾驶员仍然在发微信语音,并未意识到自己分心驾驶的危险性。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民警依法对驾驶员处“记3分、罚款50元”。
南京交警提醒,驾驶员分心驾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任何一种分心行为都会降低驾驶员的驾驶专注度。驾驶时拨打接听电话、发短(微)信、看视频、弯腰捡拾物品,抽烟等行为都属于“分心驾驶”的范畴。这些动作都会分散驾驶员的注意力,相比其他交通违法行为,分心驾驶是最为常见,也最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校对 盛媛媛
编辑 : 严静
更多内容请打开紫牛新闻, 或点击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