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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店老板无证卖兽药,获刑并终身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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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的宠物用品店老板董某某,看到宠物用品生意很红火,就琢磨着自己也开家店。为了“赚钱”,在未取得许可证的情况下,竟然卖起了宠物药品、疫苗等,结果不但坐了牢,还被下了“终身禁业令”,这是咋回事?

2017年9月,董某某准备开办一家宠物用品店。店还没开张,且未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他就设法进购菲利罗斯CDV犬瘟热试纸、滴眼液、滴耳液等不同种类的兽药产品,销往无锡多家宠物店,非法经营数额达7万余元。

同年11月,董某某的宠物用品公司开张。虽然公司经营范围不包括兽药,但董自称常有客人询问是否有宠物药品、疫苗出售,他觉得加卖这些货品或许能让店里生意更加兴旺,便愈发肆无忌惮贩卖起兽药来。为规避查处,他还想出了“妙招:将出售的疫苗以简称、狗链等其他物品名称、以及各种暗号方式记录。

2017年11月28日至2020年5月,董某某通过成立公司,在未办理兽药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进购兽药产品并予以销售,非法经营数额105万余元。案发后,警方在该宠物用品有限公司查获10余种兽药产品,货值人民币3万余元。

我国《兽药管理条例》第56条中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无相关许可证生产、经营兽药的,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终身不得从事兽药的生产、经营活动。经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董某某的宠物用品公司被法院判处罚金十五万元,董某某本身也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同时终身不得从事兽药的生产、经营活动。

检察官提醒爱宠一族,宠物市场繁荣,关系宠物们生命健康的宠物药品、疫苗行业难免鱼龙混杂。没有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擅自销售兽药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请各位“毛孩子”们的“家长”切记,宠物生病一定要从正规兽药经营单位购买兽药,切勿“病急乱投医”或贪图便宜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通讯员 郭筱琦 邱华锋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校对 徐珩

编辑 :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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