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该案为例,警方侦查发现,“人人赚”APP的背后暗藏着一条集源码开发、销售、维护、非法使用“跑分”平台为跨境赌博提供非法支付结算服务于一体的完整黑灰产业链条。犯罪分子不仅开发了“人人赚”和“趣收米”两款APP用于国内发展码商及“跑分”,同时还开发了“通付”商户管理平台,用于管理黑灰产商户。
抓捕50人交易流水超50亿,主犯获刑四年半
2020年3月,津市警方专案组集合70名办案民警分19个小组分别赶往多地联合当地警方调查取证,一举抓获涉案人员19名,后又陆续抓捕涉此案人员31名。
媒体报道,据统计该“跑分”平台吸引了遍布全国30个省区市的大量码商注册协助进行转账洗钱,控制个人、企业银行账户400余个,接入商户超900家,其中博彩网站占比达90%以上,商户用于提现的银行账户超2万个,码商账号超2.6万个,上传的收款二维码与银行卡超20万个。在一年左右时间,产生的交易流水多达800余万条,共计代黑灰产商户收款超50亿元。
今年9月,湖南津市市人民法院对该犯罪团伙(涉案共抓捕50人,其中33人相对不起诉)举行公开庭审。津市市人民法院以犯非法经营罪,判处主犯许某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另外16人则依据情节轻重,分别被判处拘役至有期徒刑十个月至四年不等。
一审判决后,被告不服,提出上诉。近日,经常德中级人民法院审核,决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参与“跑分”也可能触犯刑法,江苏已有案例
需要注意的是,不仅“跑分”平台的组织者和相关人员将受到法律的惩罚,“跑分”参与者也有可能成为被告人。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了解到,今年江苏法院已审理并宣判多起参与“跑分”的刑事案件。近日,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就公布了一起相关案件的判决书。
2020年上半年,张某经人介绍知道通过在平台绑定银行卡“跑分”可以抽取佣金非法牟利。2020年12月,张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明知其在多个平台上所接的单为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利用本人的银行卡及孟某提供的银行卡为他人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张某明知陈某实施同样犯罪,仍向其提供多张银行卡用于“跑分”。经查明,张某先后给上游信息网络犯罪提供支付结算9141万余元。
2020年11月,孟某明知张某实施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仍向其提供本人和他人的银行卡各5张,张某利用其3张银行卡给上游信息网络犯罪提供支付结算计465万余元。孟某从中获利1000元。
亭湖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孟某的行为均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该院作出判决,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判处孟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记者检索裁判文书网获悉,此前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涉案金额380万余元的“参与跑分案”,对该案被告人作出了以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的一审判决。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校对 王菲
编辑 : 朱亚萍
更多内容请打开紫牛新闻, 或点击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