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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教唆他人酒后驾车,也构成危险驾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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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6月15日讯(通讯员 蔡蕾 记者 梅建明)近日晚间,男子张某与朋友袁某同桌共饮后,张某驾车送袁某回家至南京江宁的麒龙线途中,因醉驾被交警查获。与此同时,乘客袁某也受到了法律制裁,这是为什么呢?
当天晚上,江宁麒麟交警中队在辖区麒龙线开展酒驾专项整治,对一辆沿袁家边自备路由北向南行驶的小型越野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车内有两名男子,当测酒棒刚靠近驾驶人就发出警报。民警随即对驾驶人张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39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后经血检,张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29.7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通过讯问民警发现,张某当晚酒后驾车上路背后另有隐情。原来,当晚张某与袁某一起吃饭,席间两人都喝了白酒加啤酒。结束后由于没有叫到代驾,袁某觉得自己家离吃饭的地方比较近,大家喝的酒不多,就指使张某驾车送他回家,结果在半路被交警查获。
经进一步调查,袁某对指使张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张某与袁某均因危险驾驶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交警提醒:饮酒者自己要切记不要酒驾,不要听他人教唆或指使就去酒驾,更不能劝他人酒驾,否则后果很严重。
校对 盛媛媛
编辑 : 朱亚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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