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联合检查教育培训机构校外培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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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6月8日讯(通讯员 吴玉平 陈红生 记者 万凌云) 一年一度的暑假就快来临,校外培训市场又将迎来黄金旺季。8日,记者从镇江消费者协会获悉,针对镇江市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消费投诉呈现上升趋势,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合同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镇江市市场监管局、镇江市教育局对该市市区5家教育培训机构的校外培训合同,近日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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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赵国新参与了此次检查活动。
据了解,在此次检查中,两局工作人员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共抽取了镇江市铭飞教育培训中心、镇江优特英语培训中心、镇江中山学校镇江英之辅语言培训中心和镇江学大教育培训中心等5家机构,作为镇江市级检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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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通过查阅材料、实地查看、询问了解等方式,重点对5家校外培训机构的经营范围、招生广告、师资配备、收退费、培训合同签订、安保器材和教辅资料情况等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做好情况登记,并要求各机构限期整改。期间,对这5家培训机构所使用服务合同(空白服务合同样本一份,已签订使用的服务合同副本一份)及商业广告、通知、声明、店堂告示、凭证、单据等符合要约条件的格式条款,进行了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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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两局执法人员在开展检查的同时,还积极开展宣传引导,向培训机构负责人宣传讲解《民法典》有关合同法律法规;推行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同时,要求严格按照合同(示范文本)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引导规范教育培训机构签约履约行为,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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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国新表示,市场监管部门和教育部门应当协同合作,加强对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要充分利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日常检查、专项督查等手段,完善监管执法机制,进一步增强合力,采取约谈、发出行政建议函、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等行政指导手段,督促经营者加强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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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
此外,对拒不改正的,市场监督管理和教育部门将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法定权利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他还建议广大消费者及时关注“镇江智慧315”微信号或其他官网相关信息,不断提高保护意识和能力,用规范的消费知识抵制不规范的经营行为,充分行使公众监督权。
校对 徐珩
编辑 : 胡妍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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