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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就餐这笔钱你省下了吗?2元/位的餐具费事先要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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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 5月27日讯(记者 姜婧仪 通讯员 许振宇)餐厅吃饭,餐具收费似乎是正常的事。近日,南京市民王先生却拨打12345热线对餐具收费进行了投诉,每位2元的餐具费究竟合理吗?商家收费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呢?本报记者进行调查。

王先生在雨花台区赛虹桥一家餐饮店就餐,结账时被告知餐具费每位2元。“没有提前告知,结账直接算进去,我觉得不合理。”王先生说。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家餐饮店进行现场检查。

该店店长表示,因近期洗碗工紧缺,店内使用了餐具消毒公司配送的高档消毒餐具,使用过后由餐具消毒公司回收进行清洗消毒。餐具每套每位顾客收费2元,但店内并没有进行明示告知。

执法人员上门检查

“根据《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餐饮业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向消费者明示所提供商品和服务项目的价格、数量和规格。未事先明示告知的,不得收取费用。餐饮业经营者应当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具,使用集中消毒套装收费餐具的经营者应当同时提供免费餐具供消费者选择。”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赛虹桥分局分局长王晓伟告诉记者。

这就意味着,未事先明示告知的餐具费是不得收费的。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餐饮业经营者应当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具供消费者使用,使用集中消毒套装收费餐具的经营者应当同时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免费餐具供消费者选择,不提供免费餐具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

商家提供的餐具

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如果在外出就餐结账时发现有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可以要求餐饮店取消相关收费,维护自身的权益。若餐饮店拒不执行,消费者要注意保留好票据等证据,及时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进行投诉,可以拨打12345或者12315电话进行投诉。


校对 王菲

编辑 :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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