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发布文章,仅支持15分钟预览

理发店“招学徒”,老板没给徒弟交社保被查处

{{sourceReset(detailData.source)}}

{{dynamicData.sub_info.subject_name}} 紫牛新闻

{{item.reporter_name}}

{{item.tag}}

+ 关注

扬子晚报网5月6日讯(通讯员 朱宇 记者 张可)“我也觉得很冤枉,我真是不知道我需要为她交社保,不然我肯定早就交了”。在南京江北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的接待室里,一美容服务公司的负责人舒某不停地向执法人员诉苦。前几日,舒某经营的单位因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而被投诉,但是前来配合调查的舒某却觉得自己十分委屈。

原来,舒某在去年以招学徒的名义招用了周某,双方约定周某在舒某店里学习手艺,待出师之后录用为正式员工。可在周某学徒结束后,并没有选择成为舒某的员工,而是选择继续去别家店学习。舒某考虑到人各有志,便没有阻拦,可舒某没想到,周某竟然向执法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社会保险。舒某信誓当当的表示,自己与周某并不是劳动关系,周某是其招聘而来的学徒,虽然在店里干活,每月也拿工资,但是双方都是事先有过约定。可当执法人员拿出周某递交的证据材料时,舒某却傻了眼,因为材料中赫然有一份加盖公章的书面劳动合同。

原来,舒某的公司规模不大,便自己兼任人事一职。舒某为图省事,觉得与周某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工资标准并不影响周某是学徒的事实,就没有与周某签订学徒协议等书面材料,均为口头约定,而是直接与周某签订了劳动合同。

经执法处理,舒某同意为周某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而周某也将个人承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费返回给单位。同时,执法人员为舒某规范用人管理制度,帮助其完善不足之处,避免再次出现这样的“糊涂账”。


校对 王菲

编辑 : 胡妍璐

{{dynamicData.sub_info ? dynamicData.sub_info.subject_name : dynamicData.event_info.title_short}} {{dynamicData.sub_info ? dynamicData.sub_info.subject_desc : dynamicData.event_info.brief}}
{{dynamicData.sub_info ? '+ 关注' : '+ 追踪'}}
文章未发布,请后台刷新重置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