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误入高速 南通高速交警迅速处置保平安
{{sourceReset(detailData.source)}}{{dynamicData.sub_info.subject_name}} 紫牛新闻
{{wholeTimeFilter(detailData.happen_time)}} {{numFilter(detailData.review_count)}}次阅读
{{numFilter(detailData.review_count)}}次阅读
![]()
2月27日18时40分,江苏省南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三大队接到紧急指令:一辆电瓶车正在沈海高速下行1112公里处行驶,情况十分危险。接到指令后,高速三大队中队长于清清立即组织民警浦荣,杨剑霄及辅警王永华,顾建荣驾驶两辆巡逻警车赶赴现场。与此同时,东部高速清排障部门也迅速增援,展开立体合围巡逻,确保不遗漏任何细节。
不久后,大队再次通过电台接到消息,电瓶车在沈海高速下行1115公里处因电量耗尽,车主正在高速上缓慢推行电瓶车,情况更加紧急。巡逻警车迅速调整计划,赶往新的事发地点。据先期到达的清排障六大队队员反映,电瓶车当时正在应急车道上推行,由于没有灯光,若不及时发现,后果不堪设想。经过高速交警与清障部门的紧密配合,电瓶车最终被安全装上清障车,并从东陈收费站安全驶离高速。
![]()
经了解,电瓶车车主为52岁的花某,家住如东岔河镇。花某当天在如皋亲戚家吃完晚饭后,准备返回家中,途中不慎从启扬高速海安南误入高速,随后经过雪岸互通进入沈海高速。花某在高速上骑行时,面对飞驰的车辆和呼啸的风声,感到极度恐惧,尤其是在电瓶车没电后,不得不在高速上推行,更是让他终身难忘。花某承认了自己的过错,并表示今后绝不会再发生类似事件。民警现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此次事件再次凸显了高速交警及清排障部门在维护高速公路安全、及时处置突发事件中的重要作用。高速交警提醒广大司乘人员,高速公路是专为机动车设计的快速通道,行人、非机动车严禁进入。同时,高速管理部门也应加强巡查和管理,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警方提示:
1. 行人、非机动车严禁进入高速公路;
2. 驾驶车辆时请保持高度集中,注意观察路况,保持安全车距;
3. 如遇紧急情况,请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切勿在高速上随意停车或占用应急车道;
4. 高速公路行车安全责任重大,请广大司乘人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南通高速交警将继续加强巡逻和管理,确保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守护每一位出行者的平安。
通讯员 浦荣
校对 陶善工
编辑 : 朱亚萍
更多内容请打开紫牛新闻, 或点击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