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牛热点|女子两年被家暴16次所涉刑事案将重新开庭,此前因伤残鉴定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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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女子2年被家暴16次一案又有新消息。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当事女子小谢处获悉,其前夫贺某阳涉嫌故意伤害罪、虐待罪一案,将于12月25日上午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小谢称,除了此次关于刑事案件的开庭,12月26日还将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进行民事侵权和离婚纠纷案的二次开庭。
小谢表示,在民事诉讼上她可以让步,但绝不会在刑事上让步,“相信有关部门一定会严惩贺某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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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原定于11月27日其前夫贺某阳涉嫌故意伤害罪、虐待罪一案的开庭遭遇延期。11月28日将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进行的民事侵权和离婚纠纷案的二次开庭也一并被延期。
小谢说,当时开庭延期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她左肾的伤情鉴定,“需要重新进行伤残鉴定,所以开庭延期的时间尚未确定。目前律师也在积极沟通提级审理的事情。”
小谢称,这次两天连续的庭审,对她的身体是很大的考验,一般她参加一次庭审,要休息半个月才能缓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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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本报此前报道,2023年4月25日,小谢被丈夫贺某阳第16次施暴后,全身21处受损,伤情严重,以后需终身佩戴粪袋。案发后五天,贺某阳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23年12月,成都市武侯区检察院以贺某阳涉嫌故意伤害罪、虐待罪向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4年5月30日及31日,该案涉及的民事纠纷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5月30日,小谢诉丈夫贺某阳一家侵权纠纷案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晚上7点半左右,小谢从法院走出。小谢表示,当日法院并未当庭宣判,后续还需双方对财产转移一事补充提交新的证据。
在5月31日的离婚纠纷案中,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谢女士提交的证据足以认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贺某阳多次实施了家庭暴力行为,判决准予谢女士与贺某阳离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女儿由谢女士直接抚养,贺某阳按每月2000元标准一次性支付女儿至十八周岁的生活费,女儿的医疗费、教育费由谢女士与贺某阳分别负担40%和60%。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及损害赔偿等诉讼请求,因相关案件尚在审理中,待查明事实后,法院将另行作出判决。庭审结束之后,谢女士在法院门口含泪表示:“从今天开始,我自由了!”
(图片、视频来源:受访者提供)
视频剪辑 周嘉楠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宋世锋 徐韶达
校对 盛媛媛
编辑 : 严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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