揍娃、父母打架算家庭暴力吗?江苏反家暴中心将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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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11月25日被联合国确立为“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也被称作“国际反家庭暴力日”。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今年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也明确禁止家庭暴力。那么什么样的行为是家庭暴力?父母相互打架算家庭暴力吗?昨天,在南京市雨花台区妇联、铁心桥街道妇联、铁心桥人民法院举办的区域化妇建共同体“反家暴全闭环联动机制”研讨会上,不少人对家暴问题争论不休。有嘉宾认为,父母对孩子言语威胁,属于语言暴力;但也有嘉宾认为,如果一味地对孩子和颜细语,孩子到了社会上会不会分分钟被“教做人”……扬子晚报记者同时在研讨会上了解到,江苏在反家暴方面走在前列,并即将成立反家暴中心。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徐媛园
打小孩算家庭暴力吗?父母打架算家庭暴力吗?……
“爸爸总是打孩子,还把它写成日记。”江苏警官学院副教授王燕此前曾与雨花台区妇联有反家暴方面的合作,在她的记忆中,有一个案例让她印象深刻。“孩子上一年级以后,他爸爸就开始经常打孩子,”王燕说,“因为孩子爸爸是好容易通过自己的努力,一步步走过来,定居南京,所以他对孩子要求就比较高,孩子一旦达不到他的要求,就会打。打完了会把前因后果写下来。当时孩子爸爸来的时候,就带着日记本,他说王警官你看看,这我能不打他吗?”王燕说,孩子那时一见到爸爸,就喊“大灰狼来了”。王燕说,现在很多父母都觉得打孩子是“天经地义”的,包括对孩子进行言语威胁。如果孩子认为自己受到家庭暴力,可以直接报警。目前《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实施家庭暴力的加害人,公安机关处理以后,如果不构成治安管理处罚,就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出具“告诫书”,记录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实施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以及不得再实施家庭暴力的警告。不过,现场也有家长提出,如果一味地对孩子和颜细语,孩子到了社会上会不会分分钟被“教做人”。现场有专家认为,其实这个“矛盾点”体现了当今社会对父母的“高要求”:“其实和颜悦色给孩子讲道理的前提,是父母自己有知识去给孩子输出。但很多父母是没有这个知识的,我们不能要求每个父母都学富五车,都会背诵经典古文。”
除此之外,父母之间的打架、争吵,也会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伤害。在南京市馨缘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岳劲蕾心里,始终忘不掉一双眼睛。“有个11岁的男孩,父母天天吵架,有时会动手。父母觉得孩子不懂事,但其实孩子都记在心里。”“他父母来调解的时候,我就问孩子,你知道爸妈来干什么吗?没想到他说,阿姨你帮帮我,你不帮我,我就没有家了。爸爸是房梁,妈妈是柱子,他们离开了,房子就塌了。”岳劲蕾说,“后来我把孩子的话原原本本告诉父母,我说虽然说在法律上你们没有对孩子造成影响,但是在事实上,你们已经伤害了他。父母为一些生活琐事打架,你们一定要考虑孩子实际受到的伤害。最后孩子爸爸妈妈当场重归于好,孩子也开心地站在父母中间比心,那一刻我真的觉得我的工作很有价值。”
“反家暴中没有路人甲。”雨花台区法院的工作人员说,“之前雨花台区法院有一个案子,关键性的证据就是孩子自己用做作业的平板,录下了一段父亲施暴的录像。不管是老人、孩子,还是邻居,只要听到了、看到了,都可以拨打报警电话,有条件的帮助录音录像保留证据。”
雨花台区妇联副主席王红表示,区妇联联合各部门共同探索健全反家暴闭环工作制度,发挥基层妇联干部、巾帼志愿者等队伍作用,充分利用座谈交流沟通机会,整合社会资源,更好地为大家提供贴心服务。
遇到家庭暴力如何说NO?人身安全保护令了解一下
雨花台区法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不久前南京一位刘先生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称因家事问题被自己的儿子、儿媳打骂,儿子、儿媳声称见到她一次要打一次并不停打电话骚扰:“甚至在派出所,他儿媳还扇了他一耳光。”法院认定刘先生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裁定禁止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吴凤珍实施骚扰、辱骂、威胁、殴打等家庭暴力行为。该工作人员表示,人身安全保护令只要是家庭成员都可以申请,建议申请人及时报警,警方出具的告诫书等证据;及时就医并留存病历单、医院会诊记录单等;保留家暴过程的录音录像或妇联等部门的相关情况说明。
那么,在反对家庭暴力方面,还可以再进行哪些方面的改进?“目前的情况是受害人报警,警方出具告诫书,然后受害人去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其实这样也是不够的,需要学校、单位、妇联等各个部门一起参与进来。”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童文莹认为,“其实目前我们在实际案例中看到,公安的告诫书对施暴人的威慑力更大一些。如果说能达到一个场景:公安出告诫书,法院出人身保护令,然后公安进行执行,设立黑名单(限制接触人)发到学校或者单位,一旦出现黑名单上的人,学校不能让这个人接走,或者单位不能让这个人进入,这样受害人的权益可以最大限度地得到保障。”
好消息是,江苏在反家暴工作方面一直走在前列。据了解,江苏省妇联、江苏省将官学院等部门将联合成立反家暴服务中心。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1月20日,江苏法院共计受理申请人保令案件1907件,签发人保令1356份,签发率达7 1%。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有效地保护了家暴受害人的利益。这个数据在全国法院系统来说是位列前列的。根据最高法院 的数据,2016至2019年全国法院共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5749份,而江苏法院同期就签发了1113份,占全国签发数量的近五分之一。江苏的签发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数量高,并不是江苏的家庭暴力情况较其他地区多发,而是江苏法院的保护力度更大。
反家暴小知识:
《反家庭家暴法》中所指的“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哪些人?
夫妻,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继父母继子女,养父母养子女,寄居寄养亲戚家的家庭成员,离婚后依然居住一起的前配偶,同居情侣等。
常见的家暴行为有哪些?
身体上的伤害,包括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
精神上的伤害,包括经常性谩骂、恐吓,使受害人对施暴人产生心理上的恐惧,精神上受到伤害。
可能面临家暴风险时应做哪些准备?
1.将家中利器藏起、不与出现愤怒情绪的施暴者正面冲突。
2.准备一个可随身携带的小包,装好手机、钥匙、身份证、银行卡等重要物品。
3.给自己规划最短的逃生路线,也可用手机设置好紧急联系人,提前约定好求助信号。
遭遇了家暴怎么办?
1.马上求救,拨打110报警电话;
2.搬离与施暴者的共同居所,可暂住民政设立的家暴庇护所;
3.前往医院诊治伤情;
4.就近向所在村社、镇街或区县妇联求助;
5.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6.向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家暴证据主要有哪些?
1.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
2.录音录像、照片等视听资料;
3.医院的病历等诊治资料;
4.司法鉴定部门出具的伤情鉴定书;
5.施暴人写下的不再施暴的保证书、承诺书;
6.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后达成的协议,或调解记录;
7.证人证言。
校对 徐珩
编辑 : 严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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