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四级主办陆楠介绍,执法人员通过IP地址分析和用户行为建模等技术手段,发现数十个账号IP集中分布于2个地址段,以场均50条以上频次高频发送该产品具有减肥效果的评论,最高单场发送弹幕300条以上,初步判定当事人涉嫌雇佣“职业弹幕人”发送虚假用户评价,欺骗、误导消费者。
陆楠介绍,“掌握上述情况之后,我们对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是从去年5月份开始雇佣第三人在其直播过程中,在直播间评论区域大量发送该产品具有减肥效果的评论。最终我们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对当事人处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对为当事人提供刷屏服务的第三人,我们也将相关线索向公安机关进行了移送。”
此次查处的案件是直播电商领域“职业弹幕人”虚假宣传的全国首案,精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与《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九条,首次将“直播刷评”行为纳入“编造用户评价”的执法框架,为同类案件提供法律适用范本。同时,创新采用复合取证模式,通过解析直播回放、聊天记录与转账流水,突破职业弹幕人账号虚拟化、交易隐蔽化的技术壁垒,为网络黑灰产案件证据链构建提供技术支撑。
陆楠进一步介绍,案件暴露出网络直播业态中“流量造假产业化”的管理盲区,倒逼平台完善实时反作弊系统,对净化网络消费环境、维护新业态公平竞争秩序具有示范价值。
北京的程女士去年在某二手交易平台开设店铺卖网络课程。她告诉中国之声,由于新店没有流量,在朋友的介绍下找到了专门做刷单的人帮她起号。程女士表示,与网络店铺留言评价相比,直播实时评价更具迷惑性。自己虽深知其中的门道,但现实中作为消费者,还是免不了受其感染,情绪化消费。
程女士说,“我也刷到过直播间卖衣服的,看到直播间里有很多弹幕或者滚动的评论说主播的衣服质量很好、发货又快。看了数据我也真实下单了,下单之后并没有按照弹幕里说的发货及时,基本上都要15天左右发货,收到货之后衣服质量也没有大家说的那么好。”
作为传统货架电商刷单在直播电商领域的变种,“职业弹幕人”在各大社交平台已经屡见不鲜。此前,安徽省亳州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成功打掉了一个非法经营犯罪团伙,他们披着商贸公司的外衣,购买手机搭建机房,组织“刷手”,为某平台电商提供跟播互动,刷虚假好评增加人气,营造商家商品质量好、销量高的假象,从中获取非法利益。亳州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网安大队大队长程效伟介绍,警方在现场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7名、查获作案手机600余部、作案电脑3台,涉案金额达百万余元。
程效伟提示,“职业弹幕人”不是简单当“托儿”,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民事、刑事法律责任。普通消费者要警惕消费陷阱。
编辑 : 陈永辉
更多内容请打开紫牛新闻, 或点击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