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向法院申请强制腾退两户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之前,我们已经依法向这两户家庭送达‘催告文书’‘住房腾退决定书’等一系列文书,住房保障部门可谓穷尽手段,但这两户拒不腾退保障性公租房。”淮安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主任丁正勤告诉记者,在住房保障资格年审中,淮安市住房保障部门发现涉案两户家庭被发现名下已登记房产,即这两户家庭在使用公租房过程中,随着家庭成员变化以及经济收入的增加,他们又购置其他房产,违反《江苏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不再符合保障条件。2024年5月28日,淮安市住建局住房保障部门依法向当事人送达《公共租赁住房腾退决定书》,要求他们6个月内腾退住房。在法定期限届满后,当事人仍未履行腾退义务,淮安市住建局住房保障部门遂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据丁正勤介绍,今年以来,淮安市住建局住房保障部门已累计腾退公租房60套,有效维护了保障房资源的公平分配。该部门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工作力度,严厉查处对公租房转租转借、欠租、非法占用、长期空置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组织腾退,切实发挥公租房利民惠民作用,让真正需要的家庭“住有所居、居有所安”。
校对 盛媛媛
编辑 : 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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