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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章乡管”绝非治理良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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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 波

新华每日电讯记者近期在河南登封采访时发现,当地村民盖村委会公章,要跑到乡里,或者是乡镇的便民服务中心,因为当地还在实行“村章乡管”。

所谓“村章乡管”,就是村里的公章放在乡镇里保管,村里如果需要盖章时就到乡镇跑一趟。之所以人为制造麻烦,主要原因是有的村干部把盖章当权力,对村民“吃拿卡要”;还有的村干部没有组织原则,乱盖章乱开证明。为了治理基层腐败,管住权力滥用,某些乡镇就想出“村章乡管”的办法。

“村章乡管”流行一阵后,很快被有关部门叫停。其原因有三:其一,村委会属于自治组织,乡镇对村民委员会工作只是指导,而“村章乡管”就是直接干预,有违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其二,“村章乡管”是对村干部赤裸裸地不信任,导致村干部产生抵触情绪,造成管理被动的困局;其三,“村章乡管”增加了村民的办事成本,不利于群众办事,自然难以得到群众理解与支持。

基层治理需要“给干部以信任,还百姓以方便”,过时的“村章乡管”也早已被要求“必须坚决予以纠正”。为何登封等地还要死抱着“老黄历”不放?这里头不外乎两种考虑:一是求稳,公章放在乡镇似乎就不太容易“出事”;二是图方便,公章在眼皮子底下,每次使用都尽在掌握。

说到底,这种“稳”和“省”,“稳”了自己的局,却乱了村干部的工作;“省”了自己的事,却让百姓多跑腿。由此也不难看出,“村章乡管”就是一种不折不扣的懒政思维,是一种变了种的官僚主义。而借口“统一管理”,把村里的权力压缩,牢牢抓在自己手里,则是明目张胆的权力任性。更严重的是,这种做法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严重破坏党和政府形象,必须坚决制止、迅速纠正。

编辑 : 宋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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