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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可以骑电动车回家?交警:不行,照样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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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7月12日讯(通讯员 江公宣 记者 梅建明)近日,南京江宁湖熟交警中队在湖熟街道西圩路开展检查工作时,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的行驶路线飘忽不定,不停左右摇摆。凭借多年的执法经验,民警感觉该车驾驶人存在异常。

为此,执法民警立即上前将该电动车的驾驶员窦某拦下,并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窦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21mg/100ml,已超过醉酒标准。为此,民警依法对窦某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对此,窦某表示,自己骑行的是电动自行车,又不是机动车,为什么还要被处罚呢?民警告知窦某,他的这种想法非常危险,自己连直线行驶都无法保证,又如何保证自己的安全呢。他的这种行为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且酒后驾驶非机动车也是不被允许的。经说明后,窦某认识到了酒后驾驶电动车的危害,并联系了家人将其接回。

交警提醒:饮酒后,人的观察力、反应力、判断力都会降低,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威胁自身及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所以饮酒后也不能驾驶非机动车。

校对 李海慧

编辑 : 潘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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