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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快处事故后反悔,称外地车不适合该流程!警方:本市投保都可通过微信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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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11月15日讯(通讯员 江公宣 记者 梅建明)近日,在南京江宁正方中路上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市民徐某驾驶南京牌照车辆擅自变更车道,碰撞了一辆外地牌照车辆,被秣陵交警判定负全责。然而,徐某却向12345热线投诉,称对方是外地车牌,应该不能通过微信快处流程,但却顺利通过微信快处,他认为流程违规,要求重新定责。

根据徐某反映的情况,南京江宁秣陵交警中队立即介入核查。经查,事故当天,徐某驾驶南京车牌的小型轿车沿正方中路由西向东行驶,行至正方中路机场高速跨线桥路段时,因变更车道,跟同向行驶的赵女士驾驶的安徽牌照小型客车发生了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民警认定,因徐某驾驶机动车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车辆通行,是引发事故的根本原因,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由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赵女士无责任,事故认定的结果没有问题。该起事故的全责方为南京车牌、南京投保车辆,微信快处流程也没有问题。经过解释,徐某才明白了其中的道理,并表示认同。

交警解释称,微信快处所涵盖的车辆为在南京投保的所有机动车,在南京本市(不含高速公路)发生的轻微交通事故都可以通过“南京交警”微信公众服务号进行交通事故办理。


校对 王菲

编辑 : 郭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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