癫痫患者的驾照终于注销了,检察机关发“检察”建议守护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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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无锡市梁溪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的检察官老刘收到了车管所发来的回函。看到张某的驾驶证被注销了,他长出了一口气。
今年8月,张某因停车纠纷遭到殴打,后被医院鉴定为继发性癫痫。检察官老刘在审查卷宗时,联想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的规定:有癫痫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有癫痫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癫痫是一种脑部疾病,具有反复发作且无规律的特点,在驾驶车辆等精神紧张状态下极易诱发,从而导致机动车失控造成交通事故,严重危及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那么张某的驾驶证是否已被注销了呢?带着这个疑问,老刘立即展开了调查。
在调取相关证据后,老刘咨询了专业人员的意见,并通过现场调查等方式查明:张某于2015年5月申请换发驾驶证,有效期至2025年,在当时仍处于正常状态。梁溪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经过认真研判,集体讨论后认为张某患有继发性癫痫,但其机动车驾驶证未被注销,违反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存在交通安全风险,危害社会公共利益。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该院依法向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依法对张某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予以注销。车管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立即依据检察机关提供的证据材料开展对张某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注销工作,已于不久前依法注销了张某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
结案后,想到可能还会存在类似的情况,检察机关办案人员于是迅速走访车辆管理所,了解发生妨碍安全驾驶疾病后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信息不畅和衔接漏洞等问题,并对近几年的卷宗进行了排查梳理,果然发现了两起类案,后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车辆管理所分别对两名当事人的驾驶证予以注销,维护了道路交通安全。
通讯员 姜旭东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校对 徐珩
编辑 :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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